2005年9月1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力争省级“平安区”
杭州市拱墅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怀宁
  我区的平安创建活动已初见成效,刑事案件在杭州5个老城区中升幅最小,查办大案要案成果斐然;全区10个街道(镇),目前已有8个创建成为区级平安街道(镇),安全社区也占到社区总数的82.8%。
  打造平安拱墅、构建和谐社会,政法队伍建设是关键。我们努力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,把群众关注的热点、难点作为重点,把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热情服务作为着力点,力争把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实现好,维护好。
  打造平安拱墅、构建和谐社会,抓好综治工作是基础。我们一方面完善基层综治中心建设,一方面加快治安动态网络监控建设。我们对流动人口实行“三位一体”式管理,从防范型向服务型转变,融管理、服务、维权为一体,同时坚持打击少数混杂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。
  平安建设离不开法律。我们按照“规范、拓展、为民”的要求,组建了“平安拱墅”法律顾问团,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和“12348”法律服务覆盖面,使困难群众也能得到专业法律服务。
  我们力争进入省级“平安区、县(市)”行列,这是我们创建“平安拱墅”、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。这一目标是工作的方向,也是工作的重中之重。要实现这一目标,我们各项工作必须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新的突破。